本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6〕15号)相关规定,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5项内容。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西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2685979,电子邮箱:gxust@gxust.edu.cn)。
一、概述
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
上一学年度,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在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渠道拓展、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本学年,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校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和条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1年来,围绕落实《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学校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校长为组长、重要信息拥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个到位”。各二级单位也按照学校要求,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并配备1名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本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全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网络保持了正常运转。
(二)严格要求,完善制度体系
《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共分六章三十四条,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以及监督保障做了详细的规定,并配套出台了《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广西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将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科学统筹,理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该项工作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依据清单逐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从“大管理”向“小管理”的转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随时有安排、随时可在第一时间通知到位、落实到位。推动二级单位和直属附属单位制定关于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细则,逐级完善、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规程。
(三)注重实效,丰富公开方式
以学校网站为基础,在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第一门户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专业平台。专栏将所有公开的信息按照信息类型和发布单位2种方式分类,力求版面简洁直观、方便检索。同时,充分结合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力争将信息公开专栏构建成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对于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也始终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信息公开的专业性、透明性和及时性,保障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便捷、高效、全面了解学校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整体情况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涉及党务、干部选拔、进人用人、财务预决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招生就业、奖励资助、教学科研立项评审、教代会等方面。一些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或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则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校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本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培训,干部任免职情况、干部选拔、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等工作信息,均通过各类会议、校园网向校内公开。党务信息公开为促进党的建设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干部选拔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和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校专业设置、开设课程门数和结构、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
4.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提案的答复情况。学校一届四次教代会共收集提案30件,对符合立案的28件提案经过相关程序做了及时处理并答复公示;一届五次教代会通过《广西科技大学岗位(校内)聘用条件及岗位标准》;一届六次教代会赞同《广西科技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广西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意见(增加二级教代会的章节,完善了各二级学院教代会制度)。没有接到教职工申诉。在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的同时,让校领导了解和掌握教职工所思、所想、所需、所求,充分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同时使各项重大决策和措施方案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提高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5.其他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过程和结果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重点领域
本学年,对于学校招生和财务情况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我校进行了专门的公开。
1.在总结往年经验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向全国27个省(市、区)的2400多所中学寄送招生简章(海报、小册子、折页)7800多份;在中国高等教育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广西招生考试网以及各省(市、区)招生考试网等知名网站和在招生重点生源省份的《高考指南》、《求学》等声誉好、发行量大的填报志愿工具用书及专业刊物上公开学校招生信息;充分利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将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厅招生相关政策、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简介等向社会公布,并开展网上进行招生咨询。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及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制度等,进行全面、及时公开,使公开工作有规可循、更加透明,充分体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明明白白交费,社会明明白白监督”。2015—2016学年已公开的财务信息包括: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2015—2016学年收支预算总表、收支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收支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我校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性质,明确公开责任主体,采取“上会、上墙、上报、上网、进文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手段,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各类信息的快速流转。
我校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下3个方面:
1.通过学校网站z6尊龙平台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和各级网站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以纸质文件、通知、工作动态、校报、校内广播、校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校史、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工作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报告,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从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费用减免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投诉情况
本学年,我校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总体上来说,本学年我校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上,尤其是在机制完善、责任主体拓展、渠道拓宽这3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各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单位之间信息公开的进展不平衡,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仍存在更新缓慢等问题。信息公开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学校下一阶段拟采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全校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在全校范围内的宣传力度,深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贯彻落实。
2.进一步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员保障,建立起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信息公开队伍。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进一步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责任编辑:蒋文洁)